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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产妇死亡案例的法医病理学分析
张利蕊1
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
摘要:
[摘要]目的 探讨孕产妇死亡案例的特点、死亡原因及其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.方法 对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02年1月至2012年12月鉴定的35例孕产妇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.结果 35例孕产妇死亡案例中:(1)30岁以上多见(14例,40%),17~19岁也较常见(6例,17.1%);农村人口为主( 25例,71.4%);(2)围产期的孕产妇死亡24例(68.5%);(3)县级、乡镇医院及非正规医疗机构死亡26例( 74.3%),家中分娩和途中分娩死亡5例(14.3%);(4)因产科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17例(48.6%),羊水栓塞死亡11例(31.4%),羊水栓塞合并产科出血死亡2例(5.7%);(5)30例孕产妇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中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不相符20例(误诊漏诊率为66.7%);(6)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:临床诊断不明11例(36.7%),怀疑抢救不及时、处理不当11例(36.7%),怀疑误诊漏诊8例(26.6%).结论 产科出血、肺羊水栓塞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;提高基层产科人员对产科出血、肺羊水栓塞的诊断和救治能力,可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医疗纠纷的发生.同时,还应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,减少早婚早孕,提高住院分娩率.
关键词:  [关键词]孕产妇死亡  法医病理学  死亡原因  医疗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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